作者: 时间:2019-08-03
中国政法大学孔红教授通过对法律论证情境化和主体化特征的强调,说明了法律规范如何经过主体的解释和评价转化为判决推理的理由;湖北省逻辑学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斌峰教授探讨了非形式逻辑在法律论证中的应用价值;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鞠实儿教授强调,逻辑研究重在理论创新,要出思想,出大师级的学者。 ” 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一定的消化期和过渡期,差别化处置;对于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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